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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跳水裁判及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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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lneryus
時間:
2008-11-9 19:41:30
標題:
跳水裁判及評分
跳水裁判及評分跳水比賽的評分裁判有
7人制
和
5人制
兩種,奧運會、世界錦標賽和世界杯跳水比賽及國內重要比賽時,必須有7名裁判員評分,其它一般比賽可由5名裁判員評分。 雙人跳水比賽的評分裁判為
9人制
。
跳水比賽滿分為10分,可用0.5分給分。
評判時,裁判員按以下標准評分:
失敗 0分 不好 0.5-2分 普通 2.5—4.5分 較好 5-6分 很好 6.5-8分 最好 8-10分 在比賽中,裁判員根據運動員的開始動作、助跑(即走板、跑臺)、起跳、空中動作和入水動作來評定分數。因此,運動員在比賽時助跑應平穩,起跳要果斷有力,起跳角度要恰當,並具有一定高度;空中姿勢優美,翻騰、轉體快速;人水時身體與水面垂直,水花越小越好。
5名裁判員評分
:5名裁判員打出分數以後,先刪去最高和最低的無效分,餘下3名裁判員的分數之和乘以運動員所跳動作的難度系數,便得出該動作的實得分。例如5名裁判員的評分分別是
5、(5.5)、5、 5、(4.5)=15(總和)X 2.0(難度)
=
30
(實得分)。
(注:括號裡的數字是刪去的無效分。下同)
7名裁判員的評分
:方法與5名裁判員評分方法相同,但7人先刪去
2個
最高和
2個
最低的無效分,餘下3名裁判員的分數之和乘以運動員所跳動作的難度系數,便得出該動作的實得分。 例如 : 7名裁判員的評分分別是
(6) + (5.5) + 5 + 5 + 5 + (4.5) + (4.5) =15(總和)x2.0(難度)
=
30
(實得分)。 (
*
) 比賽結束後,把所跳動作的實得分相加,便是該運動員的總分。總分最高者為優勝,如兩人或兩人以上總分相等,則名次相同。
雙人跳水比賽的評分
雙人跳水比賽的評分裁判
為
9人制
,分為
同步裁判
及
動作裁判
。
同步裁判
由
5人組成
,裁判只需給予兩名運動員的同步分數即兩人開始動作、助跑、起跳、空中動作和入水動作是否同步。
動作裁判
由
4人組成
,
分2個裁判一組
。每組裁判個別給予單一運動員的動作分數,如正常比賽般。裁判無需理會另一人之動作或兩人是否同步
動作裁判
4
人刪去
最高
和
最低
的無效,
同步裁判
5
人先刪去
最高
和
最低
的無效分,餘下2名動作裁判及3名同步裁判的分數之和乘以運動員所跳動作的難度系數,再除以5乘以3,便得出該動作的實得分。
例如 :
動作裁判[(5) + 5 + 5 + (4.5) ]+同步裁判[(6) + 5.5 + 5 + 5 + (4.5) ]
=(25.5"總和"
除以5) 乘 3
=
15.3
=15.3x
2.0(難度)
=
30.6
(實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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