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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藥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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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odzilla
時間:
2008-3-26 10:13:32
標題:
[轉貼] 藥物安全
藥 物 安 全
不 適 當 的 使 用 藥 物 , 不 但 浪 費 金 錢 , 延 誤 治 療 , 更 可 能 會 產 生 不 良 的 副 作 用 , 甚 至 會 因 服 用 過 量 而 引 致 中 毒 。 因 此 , 要 正 確 地 使 用 藥 物 :
用 藥 應 照 醫 生 吩 咐
要 定 時 定 量 , 不 可 隨 便 加 減 藥 的 份 量 。 過 量 服 用 藥 物 可 能 會 引 致 中 毒 , 甚 至 死 亡 ; 但 藥 量 不 足 卻 不 能 醫 治 疾 病 。
服 用 抗 生 素 醫 治 細 菌 感 染 時 , 必 須 完 成 整 個 療 程 , 否 則 不 能 根 治 疾 病 。 切 勿 在 病 徵 消 失 時 自 行 停 止 服 藥 , 以 免 病 菌 產 生 抗 藥 力 。
有 恆 心 地 服 藥 。 有 些 藥 物 需 要 連 續 地 服 用 一 段 長 時 期 才 會 有 效 。
患 有 慢 性 疾 病 , 如 糖 尿 病 、 高 血 壓 等 , 要 嚴 格 遵 從 醫 生 指 示 , 長 期 服 藥 , 按 時 覆 診 。 切 勿 擅 自 改 變 份 量 或 停 止 服 用 , 以 免 造 成 嚴 重 後 果 。
忘 記 服 一 劑 藥 物 時 , 不 可 私 自 添 補 , 以 免 因 重 覆 而 過 量 服 用 , 引 致 中 毒 。
不 要 妄 自 購 買 藥 物 , 藥 石 不 可 亂 投
有 病 時 , 最 好 是 求 醫 治 理 , 但 若 購 買 成 藥 時 , 必 須 看 清 楚 藥 物 標 籤 或 說 明 書 。 部 份 病 人 對 某 類 藥 物 會 有 過 敏 反 應 ( 例 如 盤 尼 西 林 ) , 因 此 不 可 亂 用 。
不 要 用 別 人 的 藥 , 病 徵 相 似 並 不 代 表 是 同 一 種 疾 病 。 胡 亂 使 用 別 人 的 藥 或 上 次 留 下 的 藥 是 十 分 危 險 的 。
妥 善 儲 藏
一 切 藥 物 要 鎖 在 藥 箱 內 。
不 宜 把 藥 物 放 在 貯 存 食 物 的 容 器 內 , 避 免 讓 兒 童 接 觸 到 藥 物 , 以 致 意 外 吞 下 。
一 些 藥 物 如 加 水 調 配 的 抗 生 素 , 應 存 放 在 雪 櫃 中 , 但 勿 貯 存 於 冰 格 內 。
過 期 或 剩 下 的 藥 物 要 倒 掉 。
切 勿 將 藥 物 轉 入 其 他 藥 物 瓶 內 或 將 多 種 藥 物 放 入 同 一 個 藥 瓶 內 。
服 藥 時 需 注 意 的 事 項 包 括
看 清 楚 使 用 方 法 。 ( 例 如 口 服 、 含 在 舌 下 、 嚼 碎 後 吞 服 、 噴 霧 吸 服 、 外 塗 、 肛 塞 等 ) , 不 可 胡 亂 使 用 。
詳 細 閱 讀 藥 物 標 籤 , 留 意 藥 物 之 劑 量 、 性 質 、 功 效 、 禁 忌 與 副 作 用 等 , 以 免 引 致 不 良 反 應 。 例 如 : 某 些 藥 物 和 酒 一 同 服 下 會 引 致 中 毒 , 因 此 要 特 別 小 心 。
不 要 在 黑 暗 中 服 藥 , 以 免 出 錯 。
除 非 經 醫 生 指 示 , 不 可 同 時 服 用 多 種 藥 物 , 以 免 產 生 不 良 副 作 用 。
服 藥 後 如 有 出 紅 疹 、 腹 痛 、 頭 痛 等 反 應 時 , 應 立 刻 停 止 服 藥 , 並 請 教 醫 生 。
哄 孩 子 吃 藥 時 , 不 要 稱 藥 物 為 糖 果 。
資料來自本港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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