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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應否施壓強迫alta報警 [打印本頁]

作者: scg2002126    時間: 2013-2-4 14:55:50     標題: 應否施壓強迫alta報警

應否施壓強迫alta報警

光c外掛洗錢

1.開外掛
2.販賣遊戲物品以獲取現實金錢
3.利用遊戲溜洞獲取利益

整件事:開外掛利用bug以獲取遊戲金錢,然後再獲取現實金錢
是明顯商業犯罪

警方可以調查事件
如果alta唔肯處理
可以到消委會,甚至icac到投訴
因為唔排除有人收受利益而將商業犯罪視而不見

作者: 童話玩家    時間: 2013-2-4 14:58:05

商業犯罪, 笑死人咩
作者: climbr29463    時間: 2013-2-4 16:44:13

警察先生,吾該捉左樓主佢話個個遊戲角色呀:)

作者: aesopn12131    時間: 2013-2-4 16:49:16

開外掛冇罪
賣錢冇罪
開外掛賣錢,證實到d錢係外掛得黎,有罪
賣外掛,有罪

好似係咁
作者: 傻武    時間: 2013-2-4 17:57:55

美人魚PK仔 發表於 13-2-4 02:54 PM
應否施壓強迫alta報警

光c外掛洗錢

開Post之前我唔該你爬下d科技罪案例文先啦
第一.香港無一條法例列出網上遊戲唔准用而家我地眼見既按鍵精靈類別外掛,
除非呢班外掛人直接Hack入童話中央Server修改童話遊戲程式,咁ALTA先有權去報警!
第二.販賣遊戲物品以獲取現實金錢,香港法例從來無規管過呢一類既交易,呢d係ALTA-童話既遊戲規章,
直接d講句如果香港有呢一條法例,第一個比人拉唔係童話呢班人,係2000fun囉傻仔
第三.人地根本就只係用佢既方法玩呢隻game,況且佢唔係直接因為呢個漏洞而令自己獲取金錢

.
人地開外掛唔代表佢有利用bug,只係童話隻外掛防佢唔到 anyway 唔該你爬多兩篇文先叫人報警
再唔係你自己去報,你知唔知你呢d叫咩? 阻差辦公 .. 我真係請你好好放低 ..
.
因為你入點數買點數之前官方從來都係答應大家會盡力處理外掛問題,無承諾過可以幾時完成處理,
你去消委會告人地d咩 ?
仲有ICAC更加on_9,商業犯罪根本唔成立,除非你有證明有人收左外掛佬既利益,所以無block呢一個人,
否則好似你而家咁無證無據,ALTA可以告你誣告

p.s 大家都係小心批評 我係2kf用上文ban佢 , 比佢話我係外掛狗-.-

作者: F仔﹏    時間: 2013-2-4 19:10:35

-.-.....見到o左.....之後笑左.....你想icac去拉左D GM??1999
作者: zero9068    時間: 2013-2-4 19:17:33

差佬應你機:你想浪費警力阿?
作者: fairyland    時間: 2013-2-4 20:04:27

笑料一單
作者: flagship    時間: 2013-2-4 22:00:45

樓主出發點幾好, 不過就吾係太熟法律, 同天真左少少
作者: senkei    時間: 2013-2-4 22:34:56

用屎忽思考的人
作者: Divinaluck    時間: 2013-2-4 22:35:52

無用的,浪費警力
作者: kingarthas    時間: 2013-2-5 00:17:50

根本由一開服...已經係商業局,
比錢入點, 你情我願,

只可以下次玩遊戲前睇清楚
作者: 黑炭    時間: 2013-2-7 17:59:49

笑死~~~寫信比梁振英吧~
作者: patriceevra754    時間: 2013-2-9 16:20:08


作者: cyt02140    時間: 2013-2-9 18:21:28


作者: sk081173    時間: 2013-2-9 21:43:12

-.-.....見到o左.....之後笑左.
作者: erilove    時間: 2013-2-9 21:53:40

本帖最後由 erilove 於 2013-2-9 22:03 編輯

麻煩樓主熟讀一下 商業法 同 過往案例~
起碼第時開post先5會比人笑係傻仔

成文法 : http://www.legislation.gov.hk/chi/home.htm
case law自己搵:p

""光c外掛洗錢

1.開外掛
2.販賣遊戲物品以獲取現實金錢
3.利用遊戲溜洞獲取利益

整件事:開外掛利用bug以獲取遊戲金錢,然後再獲取現實金錢
是明顯商業犯罪""



1. 開外掛洗任 只係犯左童話定明既遊戲規則 根據童話守則只係會停權 並唔構成刑事罪行~

2. 香港法例冇定明唔可以販賣遊戲物品以獲取現實金錢 如果唔可以賣遊戲物品的話 官方出既產品包都一樣唔賣得

3. 成件事唔係一個bug 而係一個由童話開設既任務 而童話並冇設每玩家擁有 帳號 同角色既上限

4. 我自己加既! 開post講法律之前 請自己睇清香港法律有d咩內容 唔係咩都自己想像 之後去報警~ 浪費警力!

如有錯處 請同我講.v. 即改!

作者: w202040    時間: 2013-2-9 22:11:20

= =小事化大..囧!?
作者: chengpkpk    時間: 2013-2-10 17:22:15


作者: nikkk    時間: 2013-2-10 18:28:58

-口- 呢個應該唔關公司事吧
作者: deepdeep1212    時間: 2013-2-11 12:22:23

我洗D錢番黎YOYOYO
作者: bb787977    時間: 2013-2-11 17:58:04

警察理你都傻
作者: himhim26199747    時間: 2013-2-12 00:25:59

點會因小事而999 咪玩喇
作者: siulion    時間: 2013-2-12 01:24:41

我係來加分既
作者: 收費    時間: 2013-2-13 00:35:35

加咩分?
作者: kaleunggodf    時間: 2013-2-20 23:20:08

小學生的思維

你唸清楚自己say緊d咩
作者: 斗六市    時間: 2013-2-21 00:45:43

我都諗諗先
作者: tin789    時間: 2013-3-16 02:40:45

講緊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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