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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從哪一個意義上來說,這都是一個了不起的發現。古老的光學終於可以被完全包容於新興的電磁學裏面,而"光是電磁波的一種"的論斷,也終於為爭論已久的光本性的問題下了一個似乎是不可推翻的定論(我們馬上就要去看看這場曠日持久的精彩大戰)。電磁波的反射、衍射和干涉實驗很快就做出來了,這些實驗進一步地證實了電磁波和光波的一致性,無疑是電磁理論的一個巨大成就。
赫茲的名字終於可以被閃光地鐫刻在科學史的名人堂裏,可是,作為一個純粹的嚴肅的科學家,赫茲當時卻沒有想到他的發現裏面所蘊藏的巨大的商業意義。在卡爾斯魯厄大學的那間實驗室裏,他想的只是如何可以更加靠近大自然的終極奧秘,根本沒有料到他的實驗會帶來一場怎麼樣的時代革命。赫茲英年早逝,還不到37歲就離開了這個他為之醉心的世界。然而,就在那一年,一位在倫巴底度假的20歲義大利青年讀到了他的關於電磁波的論文;兩年後,這個青年已經在公開場合進行了無線電的通訊表演,不久他的公司成立,並成功地拿到了專利證。到了1901年,赫茲死後的第7年,無線電報已經可以穿越大西洋,實現兩地的即時通訊了。這個來自義大利的年輕人就是古格列爾莫•馬可尼(Guglielmo Marconi),與此同時俄國的波波夫(Aleksandr Popov)也在無線通訊領域做了同樣的貢獻。他們掀起了一場革命的風暴,把整個人類帶進了一個嶄新的"資訊時代"。不知赫茲如果身後有知,又會做何感想?
但仍然覺得赫茲只會對此置之一笑。他是那種純粹的科學家,把對真理的追求當作人生最大的價值。恐怕就算他想到了電磁波的商業前景,也會不屑去把它付諸實踐的吧?也許,在美麗的森林和湖泊間散步,思考自然的終極奧秘,在秋天落葉的校園裏,和學生探討學術問題,這才是他真正的人生吧。今天,他的名字已經成為頻率這個物理量的單位,被每個人不斷地提起,可是,或許他還會嫌我們打擾他的安寧呢?
二
上次我們說到,1887年,赫茲的實驗證實了電磁波的存在,也證實了光其實是電磁波的一種,兩者具有共同的波的特性。這就為光的本性之爭畫上了一個似乎已經是不可更改的句號。
說到這裏,我們的故事要先回一回頭,穿越時空去回顧一下有關於光的這場大戰。這也許是物理史上持續時間最長,程度最激烈的一場論戰。它幾乎貫穿于整個現代物理的發展過程中,在歷史上燒灼下了永不磨滅的烙印。
光,是每個人見得最多的東西("見得最多"在這裏用得真是一點也不錯)。自古以來,它就被理所當然地認為是這個宇宙最原始的事物之一。在遠古的神話中,往往是"一道亮光"劈開了混沌和黑暗,於是世界開始了運轉。光在人們的心目中,永遠代表著生命,活力和希望。在《聖經》裏,神要創造世界,首先要創造的就是光,可見它在這個宇宙中所占的獨一無二的地位。
可是,光究竟是一種什麼東西?或者,它究竟是不是一種"東西"呢?
遠古時候的人們似乎是不把光作為一種實在的事物的,光亮與黑暗,在他們看來只是一種環境的不同罷了。只有到了古希臘,科學家們才開始好好地注意起光的問題來。有一樣事情是肯定的:我們之所以能夠看見東西,那是因為光在其中作用的結果。人們於是猜想,光是一種從我們的眼睛裏發射出去的東西,當它到達某樣事物的時候,這樣事物就被我們所"看見"了。比如恩培多克勒(Empedocles)就認為世界是由水、火、氣、土四大元素組成的,而人的眼睛是女神阿芙羅狄忒(Aphrodite)用火點燃的,當火元素(也就是光。古時候往往光、火不分)從人的眼睛裏噴出到達物體時,我們就得以看見事物。
但顯而易見,這種解釋是不夠的。它可以說明為什麼我們睜著眼可以看見,而閉上眼睛就不行;但它解釋不了為什麼在暗的地方,我們即使睜著眼睛也看不見東西。為了解決這個困難,人們引進了複雜得多的假設。比如認為有三種不同的光,分別來源於眼睛,被看到的物體和光源,而視覺是三者綜合作用的結果。
這種假設無疑是太複雜了。到了羅馬時代,偉大的學者盧克萊修(Lucretius)在其不朽著作《物性論》中提出,光是從光源直接到達人的眼睛的,但是他的觀點卻始終不為人們所接受。對光成像的正確認識直到西元1000年左右才被一個波斯的科學家阿爾•哈桑(al-Haytham)所提出:原來我們之所以能夠看到物體,只是由於光從物體上反射到我們眼睛裏的結果。他提出了許多證據來證明這一點,其中最有力的就是小孔成像的實驗,當我們親眼看到光通過小孔後成了一個倒立的像,我們就無可懷疑這一說法的正確性了。
關於光的一些性質,人們也很早就開始研究了。基於光總是走直線的假定,歐幾裏德(Euclid)在《反射光學》(Catoptrica)一書裏面就研究了光的反射問題。托勒密(Ptolemy)、哈桑和開普勒(Johannes Kepler)都對光的折射作了研究,而荷蘭物理學家斯涅耳(W.Snell)則在他們的工作基礎上於1621年總結出了光的折射定律。最後,光的種種性質終於被有"業餘數學之王"之稱的費爾馬(Pierre de Fermat)所歸結為一個簡單的法則,那就是"光總是走最短的路線"。光學終於作為一門物理學科被正式確立起來。
但是,當人們已經對光的種種行為瞭若指掌的時候,卻依然有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沒有得到解決,那就是:"光在本質上到底是一種什麼東西?"這個問題看起來似乎並沒有那麼難回答,但人們大概不會想到,對於這個問題的探究居然會那樣地曠日持久,而這一探索的過程,對物理學的影響竟然會是那麼地深遠和重大,其意義超過當時任何一個人的想像。
古希臘時代的人們總是傾向於把光看成是一種非常細小的粒子流,換句話說光是由一粒粒非常小的"光原子"所組成的。這種觀點一方面十分符合當時流行的元素說,另外一方面,當時的人們除了粒子之外對別的物質形式也瞭解得不是太多。這種理論,我們把它稱之為光的"微粒說"。微粒說從直觀上看來是很有道理的,首先它就可以很好地解釋為什麼光總是沿著直線前進,為什麼會嚴格而經典地反射,甚至折射現象也可以由粒子流在不同介質裏的速度變化而得到解釋。但是粒子說也有一些顯而易見的困難:比如人們當時很難說清為什麼兩道光束相互碰撞的時候不會互相彈開,人們也無法得知,這些細小的光粒子在點上燈火之前是隱藏在何處的,它們的數量是不是可以無限多,等等。
當黑暗的中世紀過去之後,人們對自然世界有了進一步的認識。波動現象被深入地瞭解和研究,聲音是一種波動的認識也逐漸為人們所接受。人們開始懷疑:既然聲音是一種波,為什麼光不能夠也是波呢?十七世紀初,笛卡兒(Des Cartes)在他《方法論》的三個附錄之一《折光學》中率先提出了這樣的可能:光是一種壓力,在媒質裏傳播。不久後,義大利的一位數學教授格裏馬第(Francesco Maria Grimaldi)做了一個實驗,他讓一束光穿過兩個小孔後照到暗室裏的螢幕上,發現在投影的邊緣有一種明暗條紋的圖像。格裏馬第馬上聯想起了水波的衍射(這個大家在中學物理的插圖上應該都見過),於是提出:光可能是一種類似水波的波動,這就是最早的光波動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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