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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長洲搶包山 [複製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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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3-27 12:26:1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包山節在每年四月初連續三日三夜舉行,期間有宗教儀式,所以有人說包山節是宗教節日。

1777年,長洲鼠疫橫行,島上漁民遠自廣東故鄉請來道家的海神北帝神像,鼠疫隨即絕跡。島上居民感謝北帝眷顧,便建立廟宇供奉,視北帝為長洲的保護神。

19世紀,另一次瘟疫為患,居民抬著北帝神像巡遊全島,疫症消失。居民於是舉行包山節來酬謝北帝。自20世紀初,島上每年都打醮酬神,期間建造三個十八米高的巨型「包山」,每個包經法師禱告後,先用作奉祀鬼神,然後才分派給村民共享。

據說凡得到「包山」上的包,圴可受到神靈保祐,而越高的包就越有神效,相信的人便搶著爭取最高的包,其後意外發生了,有人因搶包而受傷,從此便禁止了「搶」,而改為「派發」。

搶包山是香港長洲一年一度的特色傳統民間活動,為長洲太平清醮兩項主要活動之一,另一項為飄色巡遊。搶包山的活動有悠久歷史,但自從1978年發生包山倒塌意外造成多人受傷後,便一直被禁止舉行,直至2005年才獲香港政府批准重辦,惟重辦的搶包山與傳統的搶包山有一些分別。在台灣宜蘭亦有一個與搶包山類似的活動,名叫搶孤。


歷史

據說早於18世紀的清朝,長洲已有搶包山的活動。當時島上發生瘟疫,死了不少平民,據說後來得到玄天上帝的指引,瘟疫才得已制止。而居民為了酬謝神恩,便扮成神祇在大街上遊行驅趕瘟神,其後每年舉行,成為太平清醮。而於太平清醮中,設立了三座由包子積成的包山,供居民搶奪,傳統上,摘得包子越多,福氣就越高。不幸地,在1978年5月9日的 搶包山中,300多人從四面八方攀上包山搶包,而其中一座包山因不勝負荷而塌下,導致24人被壓斷手腳受傷。香港政府便因此而禁止了這項活動,改以派包代 替,以策安全。直至2004年,長洲居民曾申請重辦,但因與政府未能就安全方面達成協議而未能成功。2005年,長洲居民終作出讓步,接納政府提出的條 件,令搶包山活動重現。


傳統搶包山

太平清醮期間,長洲北帝廟前會有三個掛滿包子的包山。包山高約13米,僅用竹棚搭成,每個包山掛上了約16,000個包子。包子名為「幽包」,是一種曾被貢神的印有紅色「壽」字的蓮蓉包,又叫「平安包」。搶包山通常會在太平清醮的最後一晚舉行。在子夜零時、村長一聲號令後,過百名男子便會爬上包山,盡他們所能搶奪包子。按照傳統說法,取得越多和越高的包子,福氣就越高,於是搶包山的人你推我擠,情況通常都十分混亂,爭先恐後,甚至不時出現「疊羅漢」,險象環生。數分鐘內,數以萬計的包子便一掃而空,搶得的包子則會分派給其他居民。

2005年5月16日凌晨零時,停辦了26年的搶包山終告重辦。現代搶包山與傳統搶包山相比,在包山構造及攀爬方法上有不少分別。三個掛滿包子的包山依舊放於長洲北帝廟前。可是高14.42米的包山,由結構工程師認可的物料和方法搭成,內部的支撐結構為鋼架,外部配上沒有支撐用途的竹枝,以保留傳統風情,造價約57萬港元。而包山的構造上取得香港屋宇署、香港建築署、香港工程師學會及香港攀山總會的 意見及支援,以確保包山的安全。每個包山只掛上了6000多個包子,而包子改印「平安」二字,寓意沒有意外發生。至於爬包山人士均需接受香港攀山總會的攀 包山及防墮安全訓練,而且必須佩戴安全繩。包山底部會鋪上軟墊,即使參賽者跌下亦不會受重傷。經當局嚴格選拔後,只有12個參賽者獲准參與搶包山。

參加者在訓練及比賽期間必須服從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的指示,否則大會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



服裝

參加者必須穿著及佩帶以下衣物,否則大會有權取消其參加資格:

鬆身輕便衣服;

運動鞋(嚴禁赤腳或穿著皮鞋、登山鞋,釘鞋或涼鞋);

大會提供的安全裝備(安全坐帶,繩環及防墮器)、袋子(以裝載「搶包山比賽」時摘取的包子)及號碼布;及

貼身皮手套(可自行決定是否穿帶)。



比賽報到

參賽者須於指定比賽時間半小時前向大會報到,進行位置抽籤,逾時報到者作棄權論,參賽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參賽者於報到時,須出示附有相片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供工作人員查核,如未能出示證件或與報名表格的資料不符,均不得出賽,並作棄權論。



賽規

於指定比賽時間仍未能出賽者作自動棄權論。

參賽者嚴禁携帶任何硬物或可作攻擊性武器的物件進行比賽。

參賽者不得携帶任何電子器材進行比賽。

比賽前必須繫上大會指定的安全帶。

比賽前必須由裁判員檢查安全裝備。

裁判員有權禁止安全裝備不足的參賽者進行比賽。

準備攀登包山前必須雙手下墜,雙腳踩地。

當裁判員發出「開始」訊號時,參賽者可向上攀爬。

如有參賽者偷步,裁判將於比賽完畢通知偷步者,其資格已被取消。

只允許向上攀爬,嚴禁橫攀。

嚴禁借助攀山繩及防墮器攀爬。

不得借助他人攀爬、拖拉他人衣物及安全裝備或踐踏他人身體任何部位。

參賽者必須沿攀山繩返回地面,不得中途解除任何安全裝備。

裁判有權終止觸犯以上任何一項的參賽者比賽及取消其成績。

參賽者必須成功在指定時間內返回地面及雙腳著陸方算完成。



比賽準則:

「搶包山選拔賽」- 速度賽(挑選12名最快攀至包山的指定高度及成功拍打訊號物者進入決賽)。

「搶包山比賽」- 計分賽(於指定時間及範圍內摘取包子總分數最高者為勝)。

「搶包山比賽」進行時,裁判員會在指定時間結束前一分鐘發出「最後一分鐘」的訊號。參賽者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完成比賽及返回地面,逾時者將被取消資格。

如發現參賽者違反賽規或有不良行為而影響賽事或身體狀況不適宜參加比賽,大會有權取消其比賽資格。

大會有權因應需要修改賽規,一切賽規以大會於比賽當日公佈為準。



裁判及上訴

裁判團成員由主辦機構及香港攀山總會組成。

大會不設上訴,所有賽果以裁判最後判決為準。



惡劣天氣安排

如於活動開始前三小時,天文台仍懸掛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該日活動即告取消。

如活動進行前及進行期間遇到惡劣天氣,大會有權決定是否繼續進行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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