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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的士司機違例等客,拒絕向調查警員出示駕駛執照,又不肯下車,與多名警員糾纏。的士司機即日向投訴警察課舉報,指處理案件的警長在警署內以「精神病」及「髮型礙眼」等「罪名」為由,向他拳擊背部、膝撞胸膛,令他肋骨骨折。的士司機最終未遭檢控,涉案警長被控襲擊傷人,案件昨開審。的士司機作供時表現亢奮,裁判官亦為之側目。
被告周一傑,現年 40歲,為現役警長,案發時駐守赤柱警署。他否認襲擊傷人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獲多名同袍出庭支持。至於事主周仲生,年約 52歲,任職的士司機。他昨日作供時口若懸河,不時手舞足蹈,示範遭警員制服過程時,更整個人伏在地上,一動不動。裁判官游德康一度要求主控官「控制吓你個證人」。
司機驗傷揭肋骨骨折
的士司機周仲生昨供稱,肋骨被撞
至折斷。 陸羽平攝
將的士停泊在赤柱新街限制區內等客。一名警員上前,要求事主出示駕駛執照及身份證,以便發出定額罰款告票,遭事主拒絕。
稍後被告等三名警察到場增援,多番警告事主合作,但未獲理會,於是再以阻差辦公罪名拘捕他。事主卻不肯下車,眾警察遂合力拉他出來,一輪糾纏後把事主制服,帶返赤柱警署。
事主供稱,甫抵達警署的會面室,被告便把門緊閉,替他脫下眼鏡,並用雙手拍打他的臉數次,指摘他「硬頸」。然後被告走到事主身後,突然用膝蓋撞向他的左邊腋下。事主痛極呼救,惟被告繼續拳打他的脊骨及頸背。
事主稱當時痛得抱頭俯身,呼叫「主耶穌」,被告聞言即道:「你係基督徒?咁我就係天主!你班逃兵……」便擊向他背部。事主又稱被告指他「飛個咁嘅髮,正 X頭」,事主抗辯「我自己對住鏡用電鏟飛㗎」。被告再問他「係咪有精神病」,他答道:「我冇,但我有個師兄弟有,我成日照顧佢,可能對得多,互相吸引,個樣變似咗。」被告再打一會便離開。
另一名警員替事主錄取口供後,將他押解到香港仔警署繼續調查,但事主指臨離開前目睹被告將手臂平放胸前,開合手指向他展示肌肉。事主即晚向投訴警察課投訴,驗傷發現他第八條肋骨骨折。辯方昨盤問時,指事主傷勢是拒捕時造成,誣告被告只為脫罪,事主否認。據悉事主事後獲撤有關控罪。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 ESCC23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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